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始终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监督的一项重要方式,紧紧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因人因岗、精准施策”原则,实现廉政谈话全覆盖。
谈话前,纪检监察组提前掌握了解各综合监督单位、各部门以及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要求谈话对象根据其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对工作事项、工作流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纪检监察组针对谈话对象岗位职责有针对性地撰写谈话提纲,突出谈话精准性、有效性。
谈话时,根据党员领导干部结合本部门工作重点和自身岗位职责排查梳理的廉政风险、问题隐患和表现形式等,形成廉政风险清单,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做实做细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同时,与各综合监督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等情况进行交流并征求意见建议,切实做到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谈话后,纪检监察组根据谈话记录,结合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巡视等情况,分析研判各综合监督单位存在的问题,建立廉政谈话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全程跟踪问效,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做好廉政谈话“后半篇文章”。
今年以来,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司法厅4家综合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处室主要负责人近80余人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筑牢综合监督单位廉政“防火墙”。(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普布拉姆/责任编辑 续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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