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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现将本单位2022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
北京市公安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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