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
的直接体现之一
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
却在生活中屡见不鲜
近期,长宁法院携手区消保委
高效化解一起预付卡纠纷
获得当事人称赞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提振消费信心
长宁法院一直在路上
案情简介
3月8日,郭女士来到长宁区消保委投诉,称其于长宁某健身房办理了一张为期三年的健身卡,期间由于会籍转移、场馆装修等问题导致健身卡闲置,后在会员卡延期等问题上与该健身房产生争议,纠纷迟迟未能解决。
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与双方进行沟通,发现双方虽有调解意向,但对后期的履行仍有顾虑,希望通过法院进行确认。考虑到郭女士年纪较大,来回奔波不易,区消保委当即联系长宁法院立案庭,希望开启消费争议处理的“绿色通道”。
3月10日,长宁法院立案庭派法官至驻区消保委的巡回立案点现场接待郭女士,了解具体诉求、审查起诉材料,通过网上立案平台当场完成立案。巡回法庭的法官适用小额程序现场开庭进行调解,健身房同意为郭女士延长一定期限的会籍,双方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郭女士不禁感叹:没想到短短三天就解决了她几个月来的困扰!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最大可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长宁法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保委、区司法局积极探索消费纠纷的“一站式”化解机制,共同设立“消费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室”,以行政手段为支撑,以司法力量为后盾,整合多方资源,打通了解决消费纠纷的“最后一公里”,释放了消费维权协力共管的正能量。长宁法院率先设立全市首家“消费争议巡回法庭”及“巡回立案点”,实现了在“巡回立案点”递交诉状、在“巡回法庭”开庭审理的运行机制,形成了涵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就地立案、巡回审判等功能在内的全方位消费纠纷化解体系。
近年,随着众多知名电商总部落户长宁区,在带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大量的消费纠纷,群体纠纷时有发生。长宁法院将与相关部门建立多元解纷机制,推动消费纠纷溯源治理,将立案窗口、巡回法庭前移至基层,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便利,为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助力,将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到了实处。
法官提示
当前健身、美容等行业使用预付卡的情况较为普遍,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便利的同时,也较容易引发消费纠纷。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预付卡消费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对预付卡的期限、价格、退费、延期、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明确约定。
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应当量力而行,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遇到纠纷,应当第一时间固定相关证据,还应当妥善保管好预付卡协议、宣传册页、付款凭证、消费记录等信息。
经营者也应当与消费者规范订立合同,不宜随意向消费者进行承诺或限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规范经营活动。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