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眼追踪 >正文

淮南市原副市长汤传信一审获刑8年

时间:2022-12-3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12月30日下午,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淮南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汤传信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1年,被告人汤传信利用担任双凤工业区管委会主任、长丰县副县长、县长、肥西县委书记、淮南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土地供应、纠纷解决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35万余元(其中300万元未遂)。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汤传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受贿罪中有部分系未遂,检举他人构成立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并全部退赃,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汤传信当庭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通讯员 商仑)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ajzz/p/10843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袁州区下浦街道、湛朗街道城管大队视若无睹,执法不作为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守护成长 共育花开——灵武市检察
守护成长 共育花开——灵武市检察院检察官为300名家长解锁“育苗”新技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检察院“检护未来、法伴成长”主题宣传月部署要求,强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