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执法 >正文

以听证赢公信 “不起诉”更透明

时间:2022-08-04 来源: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检察院对蒋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召开听证会,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打造“阳光检察”。

  蒋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分局移送站前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查起诉阶段,蒋某某主动返赃,自愿认罪认罚,同时其具有初犯、偶犯、无前科等情节,其涉嫌买卖的对公账户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金额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结合目前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发挥审查起诉的审前把关作用,站前区检察院拟决定对蒋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蒋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并认罪、悔罪。听证会后,站前区检察院召开了检察官扩大会议,各员额检察官均对蒋某某拟不起诉决定无异议,检察长审批后,最终对蒋某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目前,蒋某某已经在某公司就业,生活已经步入正轨。

  在办理该案中,检察机关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也彰显了司法的宽和、谦抑,释放司法善意,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复归社会,实现了犯罪治理从依赖单一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的转变。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5389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袁州区下浦街道、湛朗街道城管大队视若无睹,执法不作为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陕西分中心赴咸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陕西分中心赴咸阳市武功县开展电商产业专题调研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商品条码...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