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长期以来,徐汇法院始终重视家事审判工作,特别是在涉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方面不断探索,为孩子们撑起健康成长的法治伞。
值此6·1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让我们一起回顾近两年徐汇法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动纪实。
01
建立抚养费提存监管制度,
确保未成年人持续稳定获得生活保障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支付不及时、抚养费代管方保管使用不当等时有发生。为妥善解决未成年人抚养费问题,2021年5月7日,徐汇法院会同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率先签订《关于设立抚养费提存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存监管制度仅针对法律判决或双方约定,一方需一次性支付较长时间段抚养费的情形,四方按照各自职能、共同监管抚养费提存监管账户,为未成年人抚养费有序获取保驾护航。签订以来,已在2起案件中运用该项制度。
02
构建涉诉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机制,
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特点规律的审判方式

“涉诉未成年人”是特殊群体,由于心智未成熟,常常“被动卷入”诉讼,尤其是家事案件中的涉诉未成年人及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被害人,容易陷入紧张、焦虑、恐惧等心理状态。通过运用心理学的理论与策略、技术,对涉诉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心理问题的涉诉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教育,有助于未成年人情绪得到释放、心结得以解开,也有利于提高案件调解率,做好审判服务延伸工作。2021年6月1日,徐汇法院与区民政局、区妇联、心理专业机构签署《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涉诉未成年人心理干预项目合作方案》《徐汇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心理干预机制运行规则(试行)》,通过借助心理咨询专家专业力量,对未成年人进行疏导,签署至今已在6起案件中引入心理干预机制。
03
引入“社会观护员”,
帮助未成年人父母在探望权履行中进行有效沟通

社会观护员是一批长期从事青少年工作,具有一定心理学、社会学知识背景的专业人士。在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社会观护员可发挥其与居委、学校等单位联系密切的优势,通过这些机构组织对未成年人生活、学习情况进行调查,形成“社会观护报告”,作为法院对未成年人相关情况进行了解与评估的参考资料。
在涉及探望权的案件中,社会观护员会在审理结束后对当事人履行状况及涉案未成年人生活、学习情况进行长期跟踪回访,并将情况反馈给法院,以监督探望权的实际履行,帮助未成年人父母进行有效沟通、正确行使权利。徐汇法院自2021年8月引入社会观护员后,已在3起案件中适用。
04
合作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构筑未成年保护新屏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能力、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利益,2022年5月15日,徐汇法院会同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妇联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
《方案》共十三条,包括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原则、范围、内容、形式、线索移送、工作机制、人才培养、法治宣传、保密义务等九个方面。根据《方案》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旨在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建立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今年3月,徐汇法院已探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帮助当事人在未成年人教育方面树立正确价值观。
为你撑伞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近年来,国家相继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法》等都是为了建立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保护体系。徐汇法院将继续秉持家庭本位裁判理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认真做好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不断完善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将这把法治伞撑得更稳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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