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贵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9月,被告人邓某、叶某、潘某、吴某共同商议后,虚构叶某开车撞伤老人,被撞老人需要大额医疗费用为由,采取募集捐款方式向贵溪市及周边地区的叶氏族亲行骗,吴某、邓某、潘某三人冒充证人以进一步获取他人信任。四名被告人先后窜至贵溪、弋阳、万年等地的叶氏族亲所在村小组实施诈骗,共骗取钱财1.83万元,钱款被四人平分,后此事被叶氏理事会人员识破并报案。案发后,被告人叶某、邓某、吴某三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潘某被抓获归案。归案后,四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同时将赃款全额退还,取得被害方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吴某、潘某、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四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四名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根据四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归案情况、认罪态度综合评判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现今信息媒介高度发达,各类线上线下慈善募捐十分常见,广大群众在奉献爱心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认真鉴别募捐的真实性,对发现疑似诈骗的募捐行为应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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