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突发性意外事故容易一触而发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特点,万安县积极探索并实践了“庭审式”调解解纷方式,将开庭模式前置到纠纷调处中,将法治指导引入到民事调处中,整合优势资源,调度多方力量,引导群众理性维权,及时避免了事态的升级恶化。仅城关镇芙蓉镇去年换届以来,已通过“庭审式”调解模式稳妥有效化解了8起意外死亡事件及群体性劳资纠纷,以调处的最快效率、最和谐结果获得当事双方的积极赞誉,有力确保了辖区的平安稳定。 生命至上,以命案标准核查,控好调解事实关 人命关天,生命至上,发生意外事故后,接警派出所第一时间出警,按照命案侦办标准开展核查,夜以继日、全方位、多角度地搜集整理第一手资料,尽快还原事实原貌。调解会上,“警情简介”“派出所调查工作纪实”“行为人轨迹情况汇报”等当事人最关心的第一手调查资料在现场图文并茂展示,证据链清晰,表述严谨,并接受当事双方质证,有疑问的继续开展补充调查,最大可能地还原事实,为调解会的成功控好调解事实关。 高效联动,以专业素养会商,控好调解专业关 应急启动反应快。对突发的意外伤亡事故,接警派出所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上报属地乡镇和政法委,由政法委牵头启动庭审调处程序,确定庭审调解会时间和相关参与人。对其他涉稳隐患,根据镇、村每月召开重大矛盾纠纷和涉稳问题会商研判会梳理结果,由乡镇确定庭审调处事项并与辖区派出所商定庭审具体安排。 高效联动参与好。庭审式调解由县政法委牵头,调动公检法司及相关部门、相关镇村参与,由属地乡镇通知综治办、司法所、当事人双方、源头地的镇村干部及不存在回避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参加,借助多方力量合力共为,公信力更高,参与度更高,联动效果好。 专业指导效率高。庭审式调解在开始前召开庭审会商会,由公检法司专业人员及专业律师对主要参与调处人进行会商指导,在初步掌握事实的基础上提出责任划分意见、赔偿金额并草拟调处协议,对调处中应重点把握的环节及注意事项进行精心指导,为调处打好提前亮,备好专业课。在“庭审式”调解前,召开会商研判会,由县政法各部门专业人员及专业律师,对主要参与调处人进行会商指导,在初步掌握事实的基础上,提出责任划分意见、赔偿金额并草拟调处协议,对调处中应重点把握的环节及注意事项,进行精心指导,为调处打好前站,备好专业课。同时,县政法委牵头,协调县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涉事镇村主要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等参加会商,借助多方力量,合力共为,为庭审式调解成功,把好了专业关。 有效控场,以民生情怀调处,控好调处质效关 近日,随着协议书上双方红手印的摁下,满堂严肃的气氛顿时轻松了许多,送走已释然的当事双方,走出调解室的万安县芙蓉镇派出所所长肖文东虽一脸疲惫,但脚步铿将有力,第一时间向政法委报告结果“警报解除,调处成功,已签协议答应一周内履约到位!”这已是当天的第二场调处成功会,相关部门终于如释重负,这场事关孩子伤亡、亲属情绪激动曾有过激行为,稍不留意会造成较大涉稳隐患的纠纷终于告一段落。 庭审调处中,一般由事发辖区派出所所长担任“临时庭长”,主控调处会议,肖文东所长已担任了多次的“临时庭长”,主持了一场场成功的调处会议。庭审前,“庭长”综合运用情理、法理,对伤亡方亲属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当事人平复情绪后理性表达,采用“背靠背”方式了解矛盾双方思想动态。庭审会上采取“面对面”“逐个击破”的调解方法开展调解工作。为保护双方的权益平等得到保护,要求双方自带法律顾问或由政法委帮助委派公益律师参与。“庭长”换位思考,温情控场,有序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并质证,引导职能部门对事情进行合理定性,引导双方就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达成统一意见后签署调解协议书,庭审步骤参照法院庭审程序更精简有效地进行。 庭审式调处,专业功课做足,人文关怀到位,控场引导有序,实现了较好的调处效果,1起芙蓉镇乡村景区内发生的廖某、杨某2人失足落水的意外死亡事件在出事一周内调处成功并一周内履约到位,2起接踵而至在同一辖区内发生的意外伤亡事故在同一天调处成功,为涉稳隐患及时摁下了“停止键”,添加了“和谐符”,实现了“握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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