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采购中心主任,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我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建平县采购市场的秩序,破坏了政府形象和营商环境……”建平县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宋志强在被采取留置措施后懊悔地说。
“违规收受或索取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缴纳会费或购买指定商品、违反规定滥用职权随意对企业进行检查或吃拿卡要……”全省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以来,朝阳市纪委监委靶向聚焦、攻坚突破,严肃查处了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以纪检监察“硬约束”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靶向聚焦,统筹推进,全覆盖压实责任。朝阳市纪委监委围绕“一年攻坚突破、三年显著见效、五年全面优化监督治理效能”目标,按照《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安排部署,结合朝阳实际,制定出台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八个方面监督重点,重点整治党政机关、有关单位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政策、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方面损害或影响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成立营商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把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作为全局性和长期性工作,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政府职能部门层层落实主体责任,针对问题抓落实、对照目标抓落实,真正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促进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双向发力,“室组地”联动,精准化监督排查。正向监督有力量。由市纪委监委党风室统筹协调,各工作组与所联系县区纪委监委成立联合监督检查组,紧盯司法、执法、审批、监管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态度生硬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87个。反向监督有温度。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电话调研等方式对接企业和办事人员,了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指导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发挥对内对外“双重监督”作用,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解决问题。
广而告之,畅通举报通道,无死角受理诉求。通过《朝阳日报》、朝阳广播电视台、朝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等主流媒体发布《关于开展破坏营商环境专项信访举报受理的公告》和《致全市广大民营企业的公开信》,明确整治重点和举报受理方式,鼓励群众和企业家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举报问题线索,畅通举报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在“朝阳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定期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政策、举措,专题报道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好的经验做法,做到广而告之,提高群众知晓率。
从严查处,以案促改,强高压警示震慑。以“零容忍”的态度,优先查办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向企业索贿受贿、插手干扰招投标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做到直查快办、问责到人,对问题多发频发、影响恶劣的地方和单位进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309个,立案44件,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形成有力震慑。以案促改,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立即整改,完善机制、堵塞漏洞。以查办的建平县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宋志强案为典型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观看,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保障推动营商环境的优化升级,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