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举案说法 >正文

商业医疗保险能否重复给付?法院: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要理赔!

时间:2022-03-26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湖南法院网讯 在信息化时代,很多人都会选择在网上购买保险,不仅足不出户,而且选择多样。有些人甚至会为自己或者家人投保多份医疗保险,那么发生保险事故时,能否获得多份保险金呢?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保险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2018年5月,原告罗某通过网络平台从被告华泰财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购买医疗保险,并于2019年、2020年连续续保并缴费。2020年7月-9月,原告因冠心病三次住院治疗,共用去医疗费用200932.07元。出院后,原告多次和被告协商理赔事宜未果,被告以原告投保时存在不如实告知既往病史的情形而拒赔,原告遂向本院提起诉讼。

  另查明,原告于2019年12月通过网络平台向众安在线财险公司购买医疗保险,并就同一住院事实曾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已就上述医疗费用200932.07元作出判决,除已理赔的21589.28元外,由众安在线财险公司赔偿原告保险金179342.79元。

  【裁判结果】

  本案的争议焦点:一、案涉免责条款效力;二、案涉医疗保险可否获得重复给付。

  针对焦点一,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原告投保时,向原告就免责条款作了相应的提示或者明确说明,案涉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

  针对焦点二,原告提供的保险条款与被告提供的保险条款不一致,导致双方就保险条款中约定的是补偿型医疗保险还是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产生分歧,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其交付给原告的保险条款是约定的补偿型医疗保险,故该保险条款对原告不产生约束力。

  综上所述,本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医疗保险金190932.07元(已减免赔额10000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所称的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事故的发生使得被保险人遭受损失,但任何人也不能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获得不当利益。通常认为,损失补偿原则仅适用于财产保险,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商业医疗保险作为人身保险能否获得重复给付,应当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区分该医疗保险是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还是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如果该医疗保险补偿的是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损失,则应适用损失补偿原则,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就同一保险事故要求各保险人支付超过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金的,应不予支持。反之,如果所投保险为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则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

  

  


原文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59854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袁州区下浦街道、湛朗街道城管大队视若无睹,执法不作为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记者调查:社会矛盾成为谣言“灵感
记者调查:社会矛盾成为谣言“灵感来源”!网络黑嘴如何治?

  一段时间以来,网络虚假信息泛滥,大量以“剪切拼凑”“故意模糊时间地点”“冒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