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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上超车危险多,一不小心酿大祸 如东县检察官提醒:超车禁区要注意!

时间:2022-03-05 来源: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在动作类影视剧作品中,常有男女主角在公路上驾车追逐,带来一场“速度与激情”的视觉盛宴,由此造成的强烈冲击感往往令观众热血沸腾。这时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屏幕右上角赫然写着“危险动作,请勿模仿”几个大字。然而,现实生活中这样惊心动魄的一幕却在真实上演。

  事情发生在2021年清明节当天,被告人缪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如东县栟茶镇兴凌村北凌河桥路段,因回家心切超越前方车辆时,正好遇被害人周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其妻黄某某由南向北行驶,双方发生冲撞,造成周某某死亡、黄某某重伤的严重后果。公安机关依法认定缪某某在本起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在审查起诉阶段,考虑到缪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2月24日缪某某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检察官说法】

  超车不仅是一门技术活,更是一门知识活,超车对司机的注意义务要求更高。司机除了要掌握超车技术之外,更要知道哪些地点是超车禁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规定,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不具有超车条件的,不得超车。本案中,缪某某在窄桥上超车,前方视线被桥面坡度阻挡,其无法观察对面来车情况,导致惨剧发生。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yaowen/202203/t20220301_13574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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