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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借微信收款码日赚千元?当心犯罪! 沭阳县检察官:合法、合规使用银行卡、手机卡

时间:2022-02-26 来源: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29日,刘某明知他人从事电信诈骗活动,为了获取手续费,仍将自己的微信收款码发给他人用于收取诈骗款7500元,刘某分得3500元。刘某归案后退还3500元,因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检察官说法】

  司法解释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包括银行卡)、手机卡、通讯工具、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刘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犯罪,仍提供费用结算帮助,系诈骗罪共犯;虽然本案涉案金额较小,但司法实践中对电信诈骗一般从严惩处,故判处刘某拘役刑,并适用缓刑。

  出售、出租银行卡,以及在网络平台或APP上以跑分、刷单、兼职等形式帮人转账可能涉嫌犯罪,目前正处于“断卡”行动深入推进期,为建设平安沭阳,请提醒身边亲友合法、合规使用银行卡、手机卡,远离犯罪。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yaowen/202202/t20220222_13511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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