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没想到这笔钱真的退回来了!感谢区纪委监委、区公检法部门,感谢镇政府,让我们能过个安心的好年!”1月8日上午,在龙门镇政府举行的社保资金退款现场会上,长冲村的村民一边数着追回的钱,一边激动地说道。
2021年12月,渌口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何某犯贪污罪一案,何某利用职务之便,冒领应退还给98名龙门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的参保退费共计11万余元。该案涉及人数众多、账目明细复杂,且系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工程,为加快办案进度,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周晓玲组织团队加班加点,将社保台账以及被告人和被害人的银行转账记录一一进行核对,理清了受害群众人员名单和套取资金具体数额,查明了案件事实。庭审中,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1月8日上午,在渌口区纪委监委牵头,区公检法全力配合下,将追缴到位的社保资金约11万元全部退还给了受害群众。
该案从受理到当庭宣判仅用了24天,真正做到了快审快结,案结事了,从严打击,切实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