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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配合当前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市公安局决定,自2022年1月13日起暂停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及外埠、区域号牌机动车高峰限行措施。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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