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暂行规定》对出具范围、工作流程、审批程序、回复口径等进行了规范,再进行廉政意见回复,就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了。”近日,郑州市管城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出台暂行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中,从严从实做好党员干部廉政审查工作,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在收到相关单位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该区纪委监委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组织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进行联合会审,围绕问题线索反映情况、党纪政务处分情况、诫勉谈话情况、处分影响期情况等重点内容逐一核实审查,经层层把关后再统一作出回复。同时严格回复时限和要求,对审核情况把关签字,确保意见回复的精准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为使党员干部的“体检报告”内容翔实准确,该区纪委监委压实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要求对干部廉政情况进行把关,并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签字背书。在为组织人事部门选人用人提供重要决策依据时,该区纪委监委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综合用好巡视巡察等监督成果,加强分析研判,全面准确判断人选有关情况,强化政治研判把关。
该区纪委监委还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管机制,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倒查追究,对工作不细致造成错误,效率低下回复拖沓,工作失责把关不严等,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共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130份,审查党风廉政情况8336人次。(法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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