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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101号)的有关规定,同意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证处办公地址由“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渝秀大道19号”变更为“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东风路190号”。
特此公告。
重庆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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