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 2021〕566 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注销尹智高
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
尹智高:
你于2021年11月08日向湖南省湘潭市司法局提交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及相关材料。
经审核,认为你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的律师执业证书,执业证号为14303201010633718,执业机构为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司法厅(行政许可专用章)
2021年11月09日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