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北省公证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2021年度申报公证专业高级职称人员进行了评审。经审阅材料、量化打分、线上答辩、民主评议、投票表决等规定程序,7人通过二级公证员资格评审。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河北省司法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11-886075520311-88607586
河北省司法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2021年度河北省公证专业高级职称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 申报职称 |
韩永启 | 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 | 二级公证员 |
刘丽霞 | 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 | 二级公证员 |
马丽辉 | 石家庄市平安公证处 | 二级公证员 |
王 松 | 石家庄市燕赵公证处 | 二级公证员 |
刘 伟 | 石家庄市燕赵公证处 | 二级公证员 |
刘 钊 | 河北省昌黎县公证处 | 二级公证员 |
刘媛媛 | 唐山市华忆公证处 | 二级公证员 |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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