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陕西省人民检察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根据《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示以下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可联系报名、参与竞争,我们将在报名供应商中择优选定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资产清查项目。
二、购买主体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三、承接主体资格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具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经验。
四、购买内容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根据《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相关规定,要求通过清理清查固定资产保证单位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以及资产账目与财务账目相符,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二)服务要求
1、参照相关政府会计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清理清查截至2021年6月30日资产。
2、受托第三方机构根据服务工作安排,完成清理清查工作,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的更正完善。
五、服务时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六、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11月18日下午18时前报名,提交报价材料(含报价金额、资质材料、相关固定资产清查业绩证明),至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一楼1127室提交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87398132
七、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8日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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