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奇台县银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等级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新疆公安机关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许可工作规定》有关规定,奇台县银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申请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从三级升至二级。经审核通过后,现予以公示,期限为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21日,期间热烈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反映。
公安厅驻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组联系人:古丽娜孜。联系电话:1899922838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
2021年11月8日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