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律师事务所设立和管理环节突出问题清理规范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律师管理工作,按照司法部部署要求,决定自2021年10月中旬至12月底,开展全省律师事务所设立和管理环节突出问题清理规范工作。为扎实开展好相关工作,结合全省律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开展清理规范以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一)境内外资本进入律师行业。
(二)律师、律师事务所设立或参加律师联盟等。
(三)律师事务所过度商业化运作。
在清理规范工作期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及时接受有关问题的举报和投诉。
省司法厅受理电话:0431—82750368
省律师协会受理电话:0431—85085176
吉林省司法厅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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