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吉林省省级设定的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取消清单及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180号)的要求,为了增加证明事项相关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吉林省省级设定的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取消清单及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5日。
联系电话: 18504306228
电子信箱:45332204@qq.com
吉林省司法厅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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