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锦辉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周叶梅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王兆美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忠福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周元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烨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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