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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司法厅关于考生和考务人员须提交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通知

时间:2021-10-16 来源:吉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吉林省司法厅关于考生和考务人员

  须提交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通知

  

  各位考生和考务人员:
为切实做好我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当前最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原定考生和考务人员于考前72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调整为考生和考务人员须于考前48小时内到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或者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不能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吉林省司法厅

   2021年10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ft.jl.gov.cn/zwgk_158944/gsgg/202110/t20211006_8237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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