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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建构”研讨会召开

时间:2021-10-16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10月9日,北京市司法局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联合举办“北京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建构”研讨会。

  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副局长徐运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胡华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贾志刚以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余凌云等8名专家教授学者及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相关处负责人出席研讨会。

  

  会上,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综合处相关负责人回顾了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发展历程,并介绍了当前正在推进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北京模式”的发展方向和具体路径。

  行政复议一处相关负责人对当前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过程中,地方因地制宜推进中应当关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做了进一步说明,表示期待“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北京模式能够在助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方面能够提供北京样本。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曹鎏教授向与会专家就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重要意义、改革模式、北京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构建的目标和方向等做了背景介绍,同时汇报了北京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配套制度的专家建议稿,包括《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北京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会议议事规则》《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守则》《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遴选办法》。

  与会专家就“北京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建构”展开热烈讨论。对北京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定位、与相对集中复议体制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案审会专家委员组成、审议规则、案审会决议效力以及与行政诉讼证据制度衔接等方面发表了意见。

  徐运凯在总结发言中指出,行政复议要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首先要有足够的公信力,通过制度供给实现“应收尽收、应调尽调、应改尽改、应赔(补)尽赔(补)”,让大多数群众愿意选择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行政争议;同时,要有足够的专业性和公正性,通过建立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相关领域的专家参加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可以有效解决行政争议涉及行政管理各个领域的专业问题,保证行政复议办案的专业性要求。

  通过建立“政府主导、外部参与、专业保障、民主决策”的专家委员咨询机制,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结果的接受度和满意度,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目前,北京市在行政复议委员会相关制度构建上超前谋划,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希望能够紧密结合北京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就行政复议委员会“北京模式”进行深入研究,努力形成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地方经验,为全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全面落实落地,特别是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具体制度设计提供相关参考借鉴。

  研讨会聚焦北京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的重难点问题,对行政复议委员会北京模式探索的最优方案及配套制度构建展开了热烈讨论。

  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研究吸收研讨会的丰硕成果,努力开拓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制度创新,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背景下打造新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北京模式”,为实现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目标发挥积极作用。


原文链接:http://sfj.beijing.gov.cn/sfj/sfdt/sfxzyw59/1112958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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