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减轻灾害风险和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省应急厅起草了《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10月18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来信请寄至:贵州省贵阳市都司路130号省司法厅立法一处,邮编:550003。
(二)电子邮件请发至:idisxp@163.com。
(三)登录贵州省司法厅(http://sft.guizhou.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行政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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