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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杜绝校园欺凌!检察官为1000名孩子讲课

时间:2021-09-12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保山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检察官到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开展“拒绝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法治讲座,为1000余名初中新生上第一堂法治课。

  法治讲座中,该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王连翠首先向新生介绍了检察机关职能职责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并从校园欺凌是什么、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何应对与预防校园欺凌三个方面,为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校园欺凌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普遍发生,肢体的暴力,语言的暴力,网络的暴力等等,对被欺凌的同学而言将是一种不可逆的伤害。”课程以观看视频短片开篇,让学生直观感受校园欺凌的危害性。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课程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含义,并用动漫方式,向学生展示了在校园欺凌中,肢体欺凌、言语欺凌、关系欺凌、网络欺凌、性欺凌、反击型欺凌六种主要表现形式。

  检察官通过大量真实案例,讲述了校园欺凌对被欺凌者的危害、对欺凌者的危害、对学校秩序的危害,分析了校园欺凌可能升级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校园暴力,告诫学生要遵纪守法,年满12至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再是刑事免责人群,犯下重罪同样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当伤害发生时,当务之急是如何保护自己,让所受伤害最小化;当伤害发生后,最重要的,则是如何避免伤害再次发生,以及如何让自己尽快走出伤害,积极乐观的面对生活。”检察官还教学生们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引导学生们学会校园欺凌发生时的应对技巧和不幸遭遇校园欺凌后的应对方法。

  课后,检察官向学生们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折页,为学生们提供获取相关法律知识的渠道。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bs/202108/t20210827_33550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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