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公安部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为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单位,教育整顿期间,坚持开门整顿、开门纳谏,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标准,做到教育整顿受群众监督。
为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现向社会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反映有关情况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投诉举报电话:0771-2892034
投诉举报邮政信箱收件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举报邮政信箱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号
电话举报受理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受理范围:重点受理涉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机关及直属行政单位,广西警察学院民警(干部、职工)的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线索将按照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的内容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处理。
2、本举报电话、信箱实行实名举报,由专人负责办理,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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