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目前报名、资格审查环节已结束。现将资格审查合格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及笔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单公示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笔试安排
1.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10:30-13:00(北京时间)在指定地点进行笔试。
2.资格审查合格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须于2021年9月9日(星期四,10:30-13:00、16:00-18:3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路19号)审判配楼2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请资格审查合格进入笔试环节考生做好出行前准备。带好身份证及笔试所需用品,提前测试好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乌鲁木齐市考生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乌鲁木齐市以外考生须持有3日内落地核酸检测报告),带够蓝色医用防护口罩等个人消毒防护用品。
2.做好出行途中的个人防护。考生在赴领取笔试准考证及笔试考场考试途中,全程做好自身消毒及个人防护措施。
3.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0991-7679062、0991-7679095
监督电话:0991-7679986
附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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