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北京市司法局与黑龙江省司法厅签署合作发展框架协议,联手开展六方面合作,推动两地业务互通互联,共享业务资源和研究成果,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共同发展。
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苗林,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金成,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明江、郭卫,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齐作礼,二级巡视员张万林,北京市监狱(戒毒)管理局政委禹冰,以及北京市司法局、黑龙江省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赵金成一行先后参观了北京市城市副中心规划展览馆和北京市司法局指挥中心,观看了北京市司法局信息化工作专题片,并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苗林、赵金成分别代表北京市司法局和黑龙江省司法厅,正式签署《北京市司法局 黑龙江省司法厅合作发展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加强政府法治工作交流互通、深化法律服务行业协作合作、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深化合作、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协调配合、加强双河地区的管理协作、加强改革创新举措交流六方面展开深入合作。
苗林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履职,推动北京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特别是机构改革以来,进一步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党委法治机构、政府法制部门、政法机关的“三重属性”,形成了具有北京特色的“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着力发挥“六大职能作用”,即依法治市实践的统筹性推进作用、防范风险维护稳定的先导性预防作用、满足社会法律需求的有效性供给作用、刑事执行工作的治本性教育作用、服务首都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保障作用、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性支撑作用,依法治市统筹水平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服务发展更加积极主动,“平安北京”建设全面发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司法行政为民理念深入人心。
苗林表示,黑龙江省的司法行政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快速发展、成绩卓著,特别是在新一届司法厅党委带领下,积极进取、努力创新,在深化执法监督改革、复议体制改革、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服务行业发展、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创造了很多典型经验和新鲜做法,非常值得学习借鉴。
他强调,在前期充分酝酿、协商、完善的基础上,两地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深度合作、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合作协议,旨在为双方合作提供一个可遵循、原则性、指导性文件。以此为契机,双方将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务实合作,谱写两地司法行政工作优势互补、合作共建、互利双赢的崭新篇章,在服务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作出司法行政人更大的贡献。
赵金成在致辞中表示,黑龙江省司法厅在“十三五”期间,特别是新一届党委成立以来,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者勠力攻坚、锐意进取,司法行政系统面貌一新,整体工作大幅度提升。黑龙江省司法厅将以此次签订协议为契机,学习借鉴首都司法行政系统的优秀做法、先进经验,谋求新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与北京市司法局秉持共同促进原则,扩大交流,持续加深务实合作,促进两地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他强调,在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之际,签订合作协议对两地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为双方今后在司法行政领域取得长足进步、谋求更大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两地司法行政系统要践行初心、担当使命,将加强合作、互利共赢的各事项做深做实,共同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助力京黑两地“十四五”规划开好局、共圆伟大中国梦汇聚法治力量!

郭卫介绍了框架协议的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未来,两地司法行政机关将开展以下六方面合作:
加强政府法治工作交流互通。加强地方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等业务工作的沟通交流,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等方面的经验分享。
深化法律服务行业协作合作。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交流、协作,开展两地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员培训、业务交流。
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深化合作。开展调解业务工作交流,分享工作经验和案例,在跨区域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联合调解、突发群体性事件协同处置方面紧密合作。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协调配合。共同发挥在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社会力量参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经验,推动两地社区矫正工作协同发展。
加强双河地区的管理协作。就双河地区的管理、基础设施、社会建设等工作开展协作,帮助解决双河地区社会管理体制等问题。
加强改革创新举措交流。及时交流工作决策部署、改革举措、创新措施等,相互参考借鉴。业务部门加强互动,开展授课讲座、业务研讨、专项调研、实地指导等。
签约仪式上,徐明江、齐作礼分别介绍了北京市司法局和黑龙江省司法厅工作。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