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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委原副书记刘峰(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阜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峰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2107/t20210723_33214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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