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庚红,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先后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区“百名法治模范”,固原市检察机关优秀办案能手、优秀公诉人,宁夏政法百名先进典型。
政法干警只有对党忠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沉着应对各种复杂形势和挑战,不断激发自身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7件,张庚红参与办理的有6件,主办了4件。其主办的孙某某“劳务碰瓷”案,是以孙某某为首的26名“农民工”以“劳资纠纷”为由到彭阳县人民政府信访部门“上访”牵涉出的恶势力犯罪案件。张庚红参与了彭阳县公安局的会商讨论,提出一些该案可行的侦查角度,公安机关据此拓展侦查视野,迅速挖出了该团伙在陕西、山西等地10余起和彭阳相同手段的非法讨薪作案事实,将该案由一般治安案件转变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张庚红出庭公诉,合力将这一恶势力犯罪集团彻底铲除。该案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宁夏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典型案例。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决定因素。”赢得了人民的信任,得到了人民支持,就能克服任何困难,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张庚红在一次进村入户时,偶然发现一户人家非常困难,是一个三口之家,丈夫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妻子体弱多病不能干重活;家里只有三孔破窑洞,九十多岁的老妈妈骨瘦如柴双眼混浊,住的窑洞是家里唯一值钱的一头驴的驴圈,里面气味污浊。三孔窑洞年久失修,随时都有垮塌的危险,张庚红将这一情况拍成照片,回到单位后向检察长进行了汇报,取得了检察长支持,他通过交通、林业、扶贫等好几个单位争取资金,用一周时间筹到了4.5万元资金,然后和当地乡政府进行协调,在离乡政府较近、条件好的居民点帮这家人购买了一套四合院,看到这家人的笑容,张庚红感到非常高兴。
张庚红从检十余年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四百余起,作为一线办案人员,特别是成为刑事部门负责人后,他始终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文明办案,所办案件无一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他自己也说不清拒绝了多少请托说情者,得罪了多少亲朋好友,但他从未后悔过,因为在他心目中占据最高地位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共产党员的忠诚,是法律的尊严。
优美的旋律往往是由普通的音符组成,张庚红的事迹很普通,但正是由于这份忠党爱民,守护群众利益的普通坚守,捍卫着法律的尊严,奏响了一曲优美的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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