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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贩卖“筋儿”165.64克,被当庭宣判!

时间:2021-06-24 来源: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筋儿”乍一听像是某种特色小吃实际是一种害人不浅的毒品

  

  

  

  “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陵川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公开审理一起贩卖毒品“筋儿”的犯罪案件,并进行当庭宣判。

  

  审理查明

  2019年9月以来,被告人杨某某在陵川县平城镇杨寨村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甲卡西酮(俗称“筋儿”)共计60.7克。2020年8月12日,公安机关将杨某某当场查获,从其住处和其他场所扣押毒品甲卡西酮104.94克。杨某某在贩卖毒品期间,还多次容留多人在其住宅吸食毒品甲卡西酮。


  法院认为

  被告人杨某某的行为分别构成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杨某某贩卖毒品甲卡西酮60.7克,案发后扣押的毒品甲卡西酮104.94克依法计入贩卖毒品数量。由此,杨某某贩卖毒品数量共计165.64克,属于贩卖毒品数量较大的情形。杨某某有向多人多次贩卖毒品的从重情节,有坦白的从轻情节,有自愿认罪认罚的从宽处理情形。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某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2000元。杨某某当庭表示服判。


  法律小贴士


  毒品甲卡西酮,俗称“筋儿”,又称“丧尸药”,是苯丙胺的一种类似物。吸食之后让人亢奋异常,该物质能导致急性健康问题和毒品依赖,过量易造成不可逆的永久脑部损伤甚至死亡。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运输甲卡西酮200克以上,属于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情形,法定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贩卖、运输甲卡西酮40克以上不满200克,属于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情形,法定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原文链接:http://shanxi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6/id/61085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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