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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4年的工资终于被追回

时间:2021-06-19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解忧,情深似海!”近日,农民工代表郝某在听证会后激动地表示,“感谢陕西省米脂县检察院为我们主持公道,追回了拖欠4年的6万多元辛苦钱,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受37名农民工委托,特向检察官送上这面锦旗表示谢意。”

  四年前,郝某等37名农民工受雇对位于米脂县某小区的桩基工程进行施工,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郝某等人口头约定工资以工作量计算。但是,等到工程完毕结算工资的时候,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郝某等人就工资金额发生了争议,该公司并未按照之前与农民工口头约定的金额进行支付。农民工为此申诉到劳动监察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劳动监察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诉后,经调解,由建筑公司向郝某等人发放了一部分拖欠工资,但并未彻底解决问题。为此,郝某等人来到米脂县法院,对劳动监察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提起行政诉讼,但因证据不足,法院未予受理。

  今年春季,郝某等37人向米脂县检察院申请监督,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米脂县检察院接到郝某等人的监督申请后,对案件展开了调查。办案检察官先后到劳动监察部门、街道办事处、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分包公司等单位,详细了解具体情况,调取相关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工作。经查,法院和行政机关并不存在违法之处,对郝某等人的监督申请依法应不予支持。但简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显然解决不了郝某等人的诉求,还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于是,2021年5月19日,经征求郝某等人的意见,同时经劳动监察部门、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意,米脂县检察院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尽快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听证会由米脂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拓玉林主持,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了听证会,申请人代表郝某、劳动监察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到场。

  听证会上,郝某陈述了事情的经过,道出了从2017年至今多次申诉未果的苦楚,请求检察机关为他们主持公道,维护37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米脂县检察院办案人员柳永新向参加听证会的全体人员介绍了案件起因和所调查事实以及法律依据,并出示了调查收集到的相关证据。米脂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高维成依据行政检察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职能和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的要求,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公正地指出了劳动监察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在本案中对相关企业存在监管漏洞,提出了对行政机关的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履职作为,尽快为农民工解决实际问题。

  参会的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分别就案情和监督建议发表了听证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调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拟提出的检察建议客观精准,切实依法有效地维护了37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被监督的行政机关代表对检察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拟监督建议事项表示认同和接受,均表示已经督促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尽快处理该项争议,且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当场表示同意,承诺即向农民工再支付6.15万元。至此,该起争议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得到了彻底解决,37名农民工终于追回了自己应得的工资,随即撤回了对劳动监察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起诉。

  来源:检察日报


原文链接:http://www.sn.jcy.gov.cn/dwjs/basj/202106/t20210617_232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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