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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一犯再犯,严判!

时间:2021-04-14 来源: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得知某林地因公路扩建被征收,遂雇用村民砍伐原木赚钱。近日,经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蓝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2020年3月,因犯滥伐林木罪、赌博罪被合并执行刑罚的蓝某刚出狱不久,得知张某的林地因公路扩建被征收。于是,他宣称自己是林场主,雇用了几名不知情的村民进行砍伐,并将砍伐下来的原木装车运往外地。在运送过程中,货车在高速路口被民警查获。经鉴定,蓝某雇用他人砍伐林木面积5.9亩,原木材积27.421立方米,折合立木蓄积43.3609立方米,已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

  归案后,蓝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近日,经寻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盗伐林木罪对蓝某作出如上判决。

  通讯员叶太阳/文姚雯/漫画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shzs/fzzc/202104/t20210414_12049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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