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全区法院讲师团(刑事审判专业)巡回授课在南宁市中院正式启动。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上需作了启动讲话和首场授课,自治区高院政治部副主任梁波主持启动仪式,南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万庆作表态发言。南宁、宁铁两级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干警以及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干警代表在主会场参加培训,桂林、玉林两级法院通过视频连线同步参训。


启动仪式上,卢上需副院长指出,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在全区法院正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的关键时刻,举办此次巡回授课是新形势下推动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实现队伍教育整顿目标的重要切入点,也是确保新法正确实施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卢上需副院长强调,要加强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周密策划、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此次巡回授课各环节工作;要珍惜学习机会,带着问题学,结合实际学,提升司法理念和法治思维,将理论知识转化运用到推动实际工作中;以严的要求、严的纪律完成好此次培训任务,增强学习实效,真正提升司法水平和履职能力。


启动仪式结束后,卢上需副院长以《以问题为导向,准确把握刑事审判的理念、原则和主线,加快推进全区法院刑事审判高质量发展》为题作了首场授课。授课紧扣刑事审判理念、原则、主线,以详实的数据、丰富的案例为佐证,深入分析了当前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解析法律适用注意事项,并对2021年广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

本次巡回授课由自治区高院主办,从刑事审判领域的全区审判业务专家和人才库中择优遴选17名代表组成讲师团,分三组在全区法院进行巡回授课,第一场在南宁中院举行,为期两天,共八个专题。培训内容聚焦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刑事审判关键点,涵盖刑事审判理念、原则、主线,全区法院刑事审判突出问题分析,《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新增和修改内容等方面。下一步,巡回授课将在全区各中级法院陆续开展,预计4月底结束。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