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长江保护法》作为我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法律意识,3月31日,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到华塘镇吴山村组织开展了以“法护一江碧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在吴山村村委会会议室,综合审判庭法官李岳春为村民带来了《长江保护法》法律知识讲座。李岳春围绕《长江保护法》的立法背景、亮点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的详细解读,引导村民增强法治观念,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呼吁共同保护母亲河。
此外,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宗文还理论讲解和典型案例相结合,就《民法典》新增的好意同乘、高空抛物、自甘风险等条款内容进行了解读,进一步推进《民法典》的普及,让民法典走到村民身边、走进村民心里。
同时,干警们走村入户向村民宣讲了《长江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和近年来环境污染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并发放了各类宣传资料500余册,使广大村民充分认识到保护绿水青山刻不容缓,进一步凝聚大家保护环境,保护母亲河长江的共识。干警还将现场活动实录制作成了《长江保护法》公益宣传短视频,有效地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
活动结束后,村民们纷纷表示,《长江保护法》无疑是为母亲河精心打造的法治护甲,此次法治宣传活动内容贴近生活,时效性实用性均很强,让大家学到许多法律知识,增强了法治意识,为法院这支普法宣传队伍点赞,希望法治宣传活动多进农村、多进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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