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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为戒!老农一时糊涂猎捕小灵猫,被判刑后变身“环保卫士”

时间:2021-04-07 来源:重庆法院网 作者:佚名

  

  庭审现场

  

   一只小灵猫,夜黑又风高,闯入农户家,吃鸡咬羊羔。面对财产受损,老农本是受害者。但他却因一时糊涂,从保护财产走上了猎捕之路,触犯刑法。2021年1月29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件,被告人任某因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歧途:从避险到猎捕,一时糊涂犯错误

   任某是江津一农户,在自家地里圈养了一些鸡和羊。2020年4月,任某发现他养的几只鸡、羊在夜晚莫名被咬死或咬伤,还被吃掉一部分,很是蹊跷。

   任某判断应当是有“猛兽”入侵。为逮住这个吃霸王餐的不速之客,任某用小鸡崽做诱饵,把铁夹子“陷阱”安放在自己鸡圈周边,等待猎物自投罗网。

   一个月后的某个晚上,一只“野猫”果然中招,任某仔细一看,这只“野猫”竟是小灵猫。这可把这位老农乐坏了,他虽知道小灵猫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却还是动了歪心思。

   任某一是觉得这小灵猫狡猾的很,逮到着实不易;二是小灵猫这个野味,听说味道很是可口,自己还没尝过。于是,任某索性将小灵猫淹死并进行简单处理后放在冰柜冷藏。“等着自己儿子春节打工回家一起享用这难得的野味”,任某说到。

   有了第一次的猎捕成功,任某虽明知国家已明令禁止猎捕野生动物,但怀着侥幸心理,他在2020年8月再次用铁夹子捕猎一只小灵猫。10月,公安机关在接到匿名举报后将任某抓获。

   案发:悔罪好恶性小,老农被判缓刑

   庭审中,任某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当庭认罪认罚。同时,他也提到自己是因为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不够,才糊涂犯了错。所以,任某承诺他不仅要缴纳生态修复金,还要在以后的日子里积极投身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宣传,让更多的人懂得、重视保护野生动物。“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做一名保护生态环境的环保卫士!”任某在最后陈述中这样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鉴于任某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愿缴纳生态修复金修复生态环境,并且明确表示愿意在附近镇街流动进行野生动物保护义务法治宣传,有悔罪表现。同时,考虑到任某为保护自家畜禽,在鸡圈内放置猎捕工具,主观恶性不大。综合被告人任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悔罪态度等,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悔悟:投身法治宣传,“环保卫士”上岗

   2月3日上午8时许,任某一早就带上他从江津法院和区林业局拿到的宣传册,来到四屏镇农贸市场,开始了他当“环保卫士”的一天。

   “野生动物可伤害不得啊,更吃不得哟!大家一定要保护野生动物,我当初就是一时冲动,犯了错误……”

   “咱们大山里的动物可是宝贝,保护他们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任某一边向过往人群发放宣传单,一边还给群众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甚至还讲起了宣传单上面的典型案例。随着任某的积极宣传,现场听他讲的群众也越来越多。大家认真看着宣传册,仔细听着任某的分享,深刻认识到山里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它们受法律保护,法律红线踩不得!”

   2月4日上午,这名“环保卫士”又来到了柏林镇,和昨天一样开始了他一天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据悉,任某还准备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前往更多的地方开展这样的义务宣传活动。

   法官提醒

   飞禽走兽、花鸟鱼虫都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然而仍有部分人尚未转变“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陈旧观念。因一己私欲,置法律法规于不顾。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禁止非法猎捕、滥食野生动物被再三强调。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出台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严厉惩治非法猎捕、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

   尊重生命,敬畏自然。我们要学会与大自然和睦相处,共建生命共同体,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意。


原文链接:http://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2/id/58080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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