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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全蔚)连日来,江西省信丰县检察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该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一起盗窃案的过程中,被害人来院反映财物失窃对其生活造成较大困难。了解该情况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协调公安机关追缴赃款赃物,并敦促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最终为被害人追回损失一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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