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是扎根基层多年的全国模范法官,孟庭长处理基层矛盾纠纷是既接地气又很公道,总为老百姓着想,让矛盾双方调解地和和气气。”炎陵县很多乡村干部这样评价炎陵法院的“全国模范法官”孟平山。3月24日,孟平山来到炎陵县三河镇潘家村村委会,在村干部的见证下,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并当场兑现。
据悉,潘某在自家田地自种了104株桂花树,今年一月底,张某在隔壁田地烧杂草,不料,当天刮风失火,经村书记带领多名村民全力救火才把火势熄灭,潘某的100株桂花树被烧毁,两人遂产生较深矛盾,潘某来到法院起诉,要张某赔偿100株桂花树的损失2万元。经了解,张某是当地贫困户,以务农为生,家庭并不富裕,要拿出上万元来赔偿是非常困难的,一辈子没打过官司的他对诉讼程序也并不了解,对他来说,打官司是一项极大的负担。
此前,孟平山带着书记员来到现场查看桂花树烧毁情况,并在潘家村村委会组织双方耐心调解了近4小时,想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起初,潘某一直强调这些桂花树是自己多年来悉心栽种的,花费了心血,在赔偿款上坚决不肯让步,张某觉得自己也是无心之过,潘某提出如此高昂的赔偿款,还起诉到法院,自己心里也委屈,孟平山先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法,分别对双方进行疏导和劝解,向原告阐释这100株桂花树中许多是小树苗,从经济价值上来看没有达到2万元,且张某家庭并不宽裕,即使判了也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不如各退一步,把赔偿金额减下来,让张某想办法一次性付清,这样两家以后也不用再扯皮,都是邻里以后还需要互相帮忙。见双方态度有所缓和,孟平山再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说服双方各退一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过几日待张某筹得款后一次性向潘某支付3500元赔偿款。3月24日,张某在电话沟通中表示要通过现金支付,孟平山决定自己再跑一趟村委会,一方面出于安全考虑,另一方面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于是,他再一次来到村委会,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将张某带来的3500元赔偿款如数交到潘某手中,双方握手言和,妥善化解了本次纠纷。
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炎陵法院始终立足审判执行工作,细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把群众的事办实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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