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市院重点案件评查自查的要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以四个举措切实推动教育整顿重点案件评查自查工作高效落实。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市检察院统一部署,由检察长、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季文生担任负责人,召集分管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成立重点案件评查自查工作专班,并第一时间对评查自查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统一思想,快速推动。
二是加强统筹联络,高效协调推进。综合业务部(检务督察部)与各部确定专人设立联络小组,加强自查工作集中统一管理。联络小组及时建立重点案件台帐、确定自查任务并分配到人,确定自查时间节点并协助工作专班与检察官联络,督促推进自查工作以及汇总和处理相关问题。
三是压实两个责任,加大自查力度。要求检察官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深入开展自查,主动说明案件办理中的问题。要求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全面掌握自查底数,对自查情况严格把关,做到每案必问、每案必审,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专人全程跟进,夯实自查实效。综合业务部指派专人按照自查时间节点,跟进各部自查工作,及时收集自查发现的问题并建立台帐,进行分析研判后及时向工作专班报告,确保台帐清、问题明、自查工作收到实效,为教育整顿查究整改环节的进一步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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