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党组书记、检察长季文生向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叁万元,解决被害人家庭实际困难,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王旭副检察长及第二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相关人员参加发放仪式。
被救助人郑某某系我区在读初中生,本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糖尿病等多种疾病,父亲身患糖尿病、尿毒症等,家庭生活困难,依靠低保度日,案发后给其身体和精神带来巨大影响,父母承受巨大压力,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迟迟没有赔偿也给其家庭困难雪上加霜。东丽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知悉相关情况后及时将救助线索移送第六检察部,相关部门核实案件情况后确认被害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指导协助被救助人准备申请材料,履行相关申请手续,为其争取到叁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发放仪式上,季文生检察长详细询问了被救助人及其父母的身体及学习和生活情况,表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就是要通过办案为民解忧,为民解难,希望通过此次司法救助能够让群众体会到司法的“温度”,并嘱咐被救助人父母要多关心孩子的成长,用家庭的温暖帮助她勇敢面对生活,检察院作为办案单位也会持续关注该案,将各项政策用足,用好,竭尽所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被救助人父母对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为其提供司法救助非常感动并向东丽区人民检察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表示一定会履行父母责任,将孩子培养好。
东丽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履行工作职责之外,自发捐款购买书籍和文具,赠送给被救助人父母,向其表示生活中有任何困难可以随时联系。
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将司法办案和检察为民相结合,办案中主动了解群众困难,通过司法救助、未成年人帮扶等措施提升为民服务属性,自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将司法救助作为牢记为民初心,为民办实事的切入点,今年以来已经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位于全市基层检察院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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