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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法院院长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时间:2021-03-26 来源: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案件代理人,请问是否能看到法庭画面?声音是否听得清?”“能看到,可以听清。”“好,下面核实到庭参加诉讼人员身份情况……”12月22日14时30分,一起天津某生物公司诉福州某机械制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北辰法院“云间”科技法庭远程开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砚华独任审理。

  该案被告因路途较远存在疫情风险不愿到庭参加诉讼,为及时化解纠纷,经当事人同意,本案通过“云间法庭”系统进行庭审。经过当庭事实调查、举证质证,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基础上,原被告经协商,初步达成调解意向,被告同意尽快履行付款义务。

  本案从立案、送达到开庭审理,均通过线上进行,既降低了诉讼成本,助力中小企业纾困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又做到了案件全程留痕,保障案件质量。

  北辰法院院庭长积极承办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今年1-11月,该院院庭长办案5847件,占全部案件的40%。院庭长开庭审案已成为常态,对审判执行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


原文链接:http://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2/id/56845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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