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意盎然的三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春雨课堂”走进蓟州区第二小学。

此次授课以“防范校园欺凌”为主线,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部分条文,向同学们讲解校园欺凌的名词定义、表现形式、产生原因、应对策略等。在课堂上,未检干警采用演示文稿、播放卡通视频、微电影等形式向同学们展示授课内容。
第二小学校长为李巧亮检察官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
同学们在欢乐的氛围中汲取法律知识。现场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回答问题,老师们积极补充答案。课堂气氛活跃,师生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得到增强。
“春雨润物细无声”,未检工作室将持续为我区中小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师生们输送更多的优秀法治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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