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3月16日上午,资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南丰,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郭铁钦带领区政法委和区法院干警走进刑事审判法庭,在这里旁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11年,被告人曹某在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期间,利用管理集体资产的职务便利,侵占集体综合楼产权。经评估,综合楼价值为980余万元,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3年至2015年,被告人曹某以重复拆迁,搭建房屋并以他人名义拆迁的方式分两次骗取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款共计160余万元,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观摩活动以真实案例现场说法、直击内心,旁听人员聚精会神,认真聆听,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庭审结束后,政法干警结合庭审案例和自己的工作实际交流心得体会。大家纷纷表示,要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对宪法法律时刻保持敬畏,加强自我约束,守住人生底线,依法行使好公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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