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千里奔袭四川成都,跨省成功扣押被执行人甘肃某机械设备公司名下长达63米的大型工程泵车一台。
案件源于长沙某工程机械公司与谢某、甘肃某机械设备公司等的买卖合同纠纷。
2012年,长沙某工程机械公司与甘肃某机械设备公司签订《产品买卖合同》,由谢某提供连带担保。但是,长沙工程公司交付了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后,甘肃设备公司却未支付全部货款。双方由此成讼。此案经岳麓区法院判决,由甘肃设备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谢某承担连带责任,但谢某、甘肃设备公司均拒不履行。长沙工程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岳麓区法院立即按疫情防控要求派员携带核酸检测报告,火速前往四川成都,并向当地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请求协助支持。
由于车辆实际控制人一再拒绝配合执行,岳麓区法院干警最终在成都片区法院配合下,仅用了不到一小时,便成功扣押了涉案泵车。
异地执行效果好坏,直接影响执行成效。据悉,今年,岳麓区法院将继续推进涉工程机械行业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前往全国各地开展异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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