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动态 >正文

[宁河区]宁河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签订《关于做好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重点解决沟通不畅、衔接不密问题

时间:2021-03-13 来源: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重点解决在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社会评估调查工作中政法机关沟通不畅、衔接不密问题,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在充分听取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基础上,牵头拟定了《关于做好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就政法各机关做好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的各个阶段职责做了明确划分,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提升了认罪认罚适用案件办理质效。

  

  

  签订仪式于3月1日在区检察院举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德增、区法院副院长马会丽、公安宁河分局副局长赵松伟、区司法局副局长吴顺成出席。

  

  

  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德增

  宁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马会丽

  

  公安局宁河分局副局长赵松伟

  宁河区司法局副局长吴顺成

  会议明确:

  一要强化沟通配合

  确定联络员制度,保障各部门之间配合衔接紧密顺畅,高效便捷的完成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检察机关在推动公安机关加强量刑证据收集,从源头上保证认罪认罚案件质量的同时,应注重加强与法院、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推进该项制度深入适用。

  二要定期进行工作评估

  公检法司每季度举行联席会议,对社会评估调查在适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设计评估事项,研究解决方案,明确“从宽”的具体标准和不同阶段认罪认罚从宽的差异,统一司法尺度,推动解决调查评估主体不明确,委托调查不顺畅,影响缓刑、管制量刑建议等问题。

  三要巩固工作成果

  由检察机关牵头研究制定《社会评估调查委托函》,统一格式,丰富内容,方便各部门顺利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工作。

  

  

  会上,朱德增副检察长、马会丽副院长、赵松伟副局长、吴顺成副局长分别就推进开展社会调查评估,统一执法理念,提高办案质效和水平,维护司法公正,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主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表态、提出要求。


原文链接:http://www.tj.jcy.gov.cn/jcjs1/202103/t20210311_3154131.shtml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袁州区下浦街道、湛朗街道城管大队视若无睹,执法不作为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农业农村厅召开厅安委会2025年
农业农村厅召开厅安委会2025年第四次全体成员会暨 农业领域专业委员会会议

  12月23日,农业农村厅召开厅安委会2025年第四次全体成员会暨农业领域专业...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