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动态 >正文

【扫黑除恶】青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赵明等五名被告人涉恶刑事案件

时间:2021-03-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10月22日,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赵明、史旭东、刘福强、扎拉噶么吉、胡兴武五名被告人涉恶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五名被告人分别以寻衅滋事罪、非法入侵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赵明在包头市高额放贷,并纠集被告人史旭东、刘福强、扎拉嘎么吉、胡兴武,在讨债的过程中,通过实施强迫债务人签订借条,强行扣走债务人车辆、生产设备、废旧金属物品、挖掘机等贵重物品,殴打、辱骂、非法限制债务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债务人住宅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明在向他人高额放贷的过程中,纠集被告人史旭东、刘福强、扎拉嘎么吉、胡兴武,多次实施违法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侵害群众利益,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青山区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手段、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nmg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0/id/5550187.shtml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袁州区下浦街道、湛朗街道城管大队视若无睹,执法不作为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农业农村厅召开厅安委会2025年
农业农村厅召开厅安委会2025年第四次全体成员会暨 农业领域专业委员会会议

  12月23日,农业农村厅召开厅安委会2025年第四次全体成员会暨农业领域专业...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