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9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即将来临之际,内蒙古高院举行迎国庆升国旗仪式,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激发爱国热情,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国家的无限热爱和忠诚。内蒙古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参加升旗仪式并致辞。

上午9时,金秋送爽,晴空万里。内蒙古高院机关全体人员身着制服,整齐列队。在庄严热烈的气氛中,高高耸立的旗杆格外醒目。当高亢激昂的国歌响起,升旗手振臂一挥,将国旗展向天空,全体人员肃然而立,向国旗行注目礼。鲜艳的五星红旗迎着清晨的太阳冉冉升起,迎风飘扬。大家高唱国歌,抒发出全体干警不忘初心、干事创业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共同祝愿伟大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杨宗仁院长在讲话中强调,新中国成立71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2020年以来,全国上下万众一心抗击疫情,铸就了伟大的抗疫精神,让爱国主义在新时代传承和发扬,为中国精神作出了最生动的诠释。今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法院成立70周年,内蒙古法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各项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自治区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纪念是为了更好的传承。希望全体干警将爱国热情转化为强大的工作动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努力维护各民族团结进步。要永葆奋斗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中奋力谱写内蒙古司法事业新篇章。
内蒙古高院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升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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