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动态 >正文
2021年2月26日上午,乌兰察布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票通过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全锁所作的《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上一篇: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并当庭宣判
下一篇:袭警?判!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12月23日,农业农村厅召开厅安委会2025年第四次全体成员会暨农业领域专业...
京ICP备14048924号-93